实习记者刘志跃
在百度输入关键词“宫”,搜索结果中出现的网页链接直接指向竞争对手的网站,甚至链接排在真正的“宫”婚纱摄影网站之前。
享有“”商标专用权的婚纱摄影服务公司发现,出现这种奇怪的搜索出现的原因是竞争对手公司参与了提供的“关键词广告”服务并购买了SEO提供的“关键词广告”服务。故宫”或关键词“武汉故宫”。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今天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获悉,SEO因侵犯他人注册专有权被判处3万元赔偿金商标。这是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以关键词竞价排名为争议的商标侵权案件。
互联网关键词引用争议
SEO卢是一家婚纱摄影服务公司。 1994年 优化排名 ,SEO备案了“”商标的注册申请,并享有商标专用权。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,“宫”商标在婚纱摄影行业享有盛誉。
2011年5月,SEO记录 优化排名 ,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中文商标“帝王”关键词后,搜索到的网站链接指向竞争对手SEO记录的首页。
认为网站SEO的链接上没有“皇宫”二字。之所以能被百度搜索到,是因为该链接甚至排在了真正的“皇宫”婚纱摄影之列。在建站之前,是因为SEO录制参与了百度网站提供的“关键词广告”服务。
“这个链接的出现不是自然搜索的结果,而是由于SEO购买了关键词‘故宫’或‘武汉故宫’,人为因素干预造成的搜索结果。” 认为未经许可不当使用SEO商标,百度网站帮助侵权,最终让网友误认为搜索到的是SEO记录的URL 关键词排名 ,因此点击错误。
为此,SEO记录将SEO记录连同SEO记录和SEO记录(百度网站运营实体及服务其推广业务的实体)法院认为,被告共同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投标公司被发现侵权
庭审中 关键词排名 ,针对SEO陆某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,SEO陆某以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为由进行了抗辩。
SEO备案辩称,以“武汉故宫”为关键词参与百度网站竞价排名属于正常商业行为,不属于将“故宫”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。此外,SEO未记录商业信誉受损和经济损失,请求法院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江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SEO作为从事婚纱摄影服务的竞争者,为宣传推广自己的婚纱摄影服务而备案的,与备案的注册商标有区别。 by SEO 强烈的“宫”部分,加上“武汉”二字后,作为其网站链接标题和网页宣传信息描述的关键词。所使用的“武汉宫”字样是SEO的注册商标,类似,其使用方式具有在商业活动中识别其服务来源的性质,使真正依赖“宫”服务的网民被误导进入其网站。
“无论消费者最终是否选择了SEO录音服务,用户在登录SEO录音网站时的困惑或误解都是存在的。”办案法官说,
@SEO录音的行为构成对SEO录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,应当承担侵权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的民事责任。
法院最终认定SEO备案构成商标侵权,赔偿原告SEO备案经济损失(含合理维权费用)3万元。